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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轉戶:為給自己和孩子辦上海戶口 女子假離婚再假結婚

欄目:上海居轉戶資訊 人氣:0發(fā)表時間: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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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給自己跟孩子辦上海戶口 女子假離婚再假結婚

上海居轉戶政策咨詢

       為辦戶口假離婚引房產糾紛  為給自己跟孩子辦上海戶口 女子假離婚再假結婚 戶口沒辦成屋子也落空
為了給自己跟前夫生養(yǎng)的孩子辦理上海戶口,蔡女士與丈夫王先生假離婚,隨后與領有上海戶籍的張先生假結婚。上海居轉戶辦理本市長期居住證,并申請積分(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有積分即可),持有居住證期間依法納稅并繳納社保累計滿7年(符合其他激勵政策可減少年限)。蔡女士為了避免假結婚對象張先生謀取其房產,將她的房產過戶在王先生名下。因為孩子的戶口未能辦理,蔡女士與張先生離婚,而前夫王先生卻拒絕與蔡女士復婚,并獨有了此前屬于蔡女士的房產。密云法院審理此案后判斷房產歸蔡女士所有,蔡女士則支付王先生屋宇折價款46萬元。雙方未對裁決不予履行,現法院已將房產查封。假離婚為給孩子辦戶口
       蔡女士與王先生在網上相識相戀,兩年后蔡女士以個人名義辦理了密云某小區(qū)一屋宇的房產證,面積為76.86平方米。蔡女士與王先生登記結婚。結婚兩個月后,蔡女士被迫到密云建委辦理變革手續(xù),將其名下單獨所有的屋宇改為與王先生獨特所有,并注明兩人各占產權50%的份額。
兩人婚姻生活開端后,蔡女士想給跟前夫所生并由自己撫養(yǎng)的孩子小東辦理上海戶口,王先生為此提出了的倡導,他通過關聯(lián)找到有京籍戶口的張先生,讓蔡女士與張先生辦理結婚手續(xù),再給蔡女士跟小東辦理上海戶口。上海居轉戶辦理本市長期居住證,并申請積分(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有積分即可),持有居住證期間依法納稅并繳納社保累計滿7年(符合其他激勵政策可減少年限)。
       蔡女士依照王先生的請求簽訂了離婚協(xié)定書,為了避免張先生謀其個人財產,蔡女士配合王先生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xù),商定密云的房產歸王先生所有,此外蔡女士還與王先生另簽訂離婚協(xié)定一份,商定雙方無獨特財產。上海居轉戶辦理本市長期居住證,并申請積分(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有積分即可),持有居住證期間依法納稅并繳納社保累計滿7年(符合其他激勵政策可減少年限)。
準備工作實現后,蔡女士與張先生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此外雙方簽訂協(xié)定,商定由張先生為蔡女士及小東辦理上海市戶口,事后蔡女士支付張先生用度4萬元。在蔡女士與張先生婚姻關聯(lián)存續(xù)期間,她始終與王先生在密云房產內獨特生活。
       戶口沒辦成屋子也落空 因為政策限度,蔡女士的并不打響,她跟小東的戶口未能辦理。蔡女士與張先生協(xié)定辦理了離婚手續(xù)。但此時王先生卻拒絕與蔡女士復婚,雙方產生爭執(zhí),蔡女士因糾紛搬離上述屋宇,王先生則始終居住上述屋宇中。
蔡女士到密云公安局報案,稱其被王先生騙取房產及局部現金。在接收公安機關詢問時,王先生否定其主動向蔡女士提出了辦理戶口的,并否定與蔡女士協(xié)商為避免張先生爭奪財產,倡導王女士將訴爭房產過戶到其名下,待事件辦完后,兩人再復婚,并把房產從新變?yōu)楣灿?。密云縣公安局以無犯法事實為由撤銷刑事案件。
法院將房產查封
      此后,蔡女士將王先生訴至密云法院,請求其返還上述屋宇。庭審中,王先生主意訴爭房產系其與被告獨特出資購買,但未供給證據。法院經審理認為,訴爭房產原登記在蔡女士個人名下,在兩人登記結婚后,雙方把屋宇變成了原被告獨特所有,并商定各享有50%的房產份額,此為被迫且不守法,法院予以認定。后王先生主動向蔡女士提出給予蔡女士及其子辦理上海市戶口,并與蔡女士協(xié)商為避免張先生爭奪財產,倡導蔡女士將訴爭屋宇過戶給王先生的情況下,雙方簽訂離婚協(xié)定,故協(xié)定中的屋宇歸王先生所有的商定并非蔡女士的實在意思表示。法院據此裁決屋宇歸蔡女士所有,蔡女士給付王先生屋宇折價款46萬元。此后雙方均提出上訴,終審法院裁決駁回上訴,堅持原判。
后因雙方均未履行裁決任務,兩人分辨向密云法院提出強迫履行申請。履行進程中,經查問,蔡女士名下并無存款,經過談話蔡女士否定自己確切經濟艱苦,無奈拿出46萬元。同時,蔡女士提出因王先生尚有局部財物不償還,已再次起訴王先生索要財物。為避免王先生擅自處罰房產,履行法官將上述屋宇查封,避免屋宇被轉讓或抵押。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履行中。
發(fā)明假離婚案引糾紛 房產、戶口是主因
      近年來因假離婚謀取利益而引發(fā)的案件時有產生。這些案件基本都是在鉆法律的空子,局部案件假離婚后往往伴隨著假結婚。因為假離婚引發(fā)的事件往往出當事人預設的軌道,加之國度制度跟政策都在一直變動跟完美中,假離婚很輕易產生糾紛案件。除了上述案件為了辦理上海戶口外,假離婚謀取的利益還包含拆遷利益、購房資格、生養(yǎng)子女、躲避債權等。
為賣二套房假離婚
      法院受理了一起假離婚案件,被告嚴女士稱,呂先生曾向其借款90萬元用于購房,此后呂先生拒不還款。被告呂先生則稱他跟嚴女士原為夫妻,為了避免在上海購買第二套房產時多交稅款,兩人辦理了假離婚。呂先生凈身出戶,嚴女士借給呂先生90萬元用于購買住房。呂先生稱,第二套房產購買后未幾,妻子嚴女士忽然反悔,將假離婚變成真離婚,請求他返還90萬元購房款。呂先生不得不去本地打工掙錢。
為避生養(yǎng)政策假離婚
      去年上海市三中院審理了一起案件,被告小馮的母親說,她跟馮先生是再婚,婚前馮先生已經有了2個孩子。為了要兩人獨特的孩子并躲避生養(yǎng)政策,兩人在辦理了假離婚。辦離婚手續(xù)時,她已經懷孕3個月。此后雙方始終獨特生活直至當初。馮先生去世后,其親屬否定小馮是馮先生的親生女兒,并拒絕其連續(xù)遺產。小馮母親將馮先生親屬訴至法院,請求宰割馮先生去世時遺留的房產。
法院經審理判斷馮先生與小馮系父女關聯(lián),判斷馮先生親屬支付小馮連續(xù)的房產份額折價款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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