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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留學生落戶上海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欄目:留學生落戶資訊 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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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留學生(liú xué shēng)(student)落戶上海(簡稱“滬”或“申”)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apply)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申請單位為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合伙制事務所以及符合本市產(chǎn)業(yè)發(fā)展(Develop)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納稅、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yè)(非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留學生落戶須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BOSE)研究生學歷(Degree)學位(academic degree)。
2.在國內“211”高校(見附件1)獲得本科(undergraduate)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Postgraduate)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unit)碩士畢業(yè)生參照“211”高校畢業(yè)生執(zhí)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Ranking)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undergraduate)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bì yè shēng)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research)生及以上學歷(Degree)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留學生落戶須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留學生落戶上海須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碩士畢業(yè)生參照“211”高校畢業(yè)生執(zhí)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留學生落戶上海政策較嚴格,但也歡迎人才落戶。所以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相對寬泛一點。那么,2017年留學生落戶上海需要具備什么條件呢?上海留學生落戶有什么新政策呢?哪些留學生可落戶上海哪些不可以呢?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academic degree)(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的人員。
(二)來滬(hù)創(chuàng)業(yè)(Entrepreneurship)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要求(demand)同上)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本市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注冊(register)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unit)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Colleges)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Education)副刊、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QS世界大學排名、上海交通大學2018年發(fā)布(cloth)的學校名單確認后予以公布(見附件2,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國(境)外畢業(yè)院校參考名單)。上述名單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對新增的院校名單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網(wǎng)站 21世紀人才網(wǎng) 和 上海市外國專家局 予以公布。同時,留學人員在國(境)外院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認可的范圍。
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簡稱“滬”或“申”)工作,累計待業(yè)時間不超過2年;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在6個月(含)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留學回國人員年齡須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派遣人員不屬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范圍。留學生落戶須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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