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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上海居轉戶職稱證書啟用電子證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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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本市啟用專業(yè)技術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

滬人社規(guī)〔2019〕33號

發(fā)布時間:2019-07-31

 

各委、辦、局(集團公司),各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提高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質量和效率,優(yōu)化職稱評審和專業(yè)技術考試服務流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方案》(人社廳函〔2018〕168號)、市政府辦公廳《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滬府辦規(guī)〔2018〕28號),經研究,決定在本市啟用專業(yè)技術資格電子證書(以下簡稱“電子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證書范圍。

 

本市自2019年9月1日起啟用專業(yè)技術資格電子證書,納入上海市電子證照庫的統(tǒng)一管理,不再發(fā)放紙質證書。

電子證書包括: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組建和備案的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審定)取得的中、高級職稱證書(見圖1);經本市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見圖2)。

 

圖片

圖一

 

圖片

圖二

 

二、證書管理權限。

 

電子證書按照現行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各系列(專業(yè))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負責各自評審范圍內高級職稱證書的制證申請和日常管理;各系統(tǒng)(區(qū)、企業(yè)集團等)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負責各自評審范圍內中級職稱證書的制證申請和日常管理;市、行業(yè)考試機構負責各自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證書的制證申請和日常管理。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上述評審(考試)結果,通過上海市電子證照系統(tǒng)生成電子證書。

 

 

三、電子證書效力。

 

電子證書加蓋“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用章”電子印章,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證人員具備擔任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可作為本市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繼續(xù)教育、執(zhí)業(yè)注冊的有效憑證。電子證書的任何形式的電子再轉換版本,不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四、證書查驗渠道。

 

建立上海市專業(yè)技術資格數據信息庫。

對于2019年9月1日后在本市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電子證書,可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和“上海人社”APP進行證書信息查詢驗證,持證人還可通過“上海人社”APP下載打印證書。

對于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間在本市通過評審(審定)取得的職稱證書,可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證書信息查詢驗證。

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通過評審(審定)取得的職稱證書、2019年8月31日前經本市統(tǒng)一考試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將逐步歸集納入上海市專業(yè)技術資格數據信息庫。

 

 

五、舊版證書效力。

 

原持有的紙質版上海市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繼續(xù)有效,持證人無需更換。

自2019年9月1日起,原紙質證書遺失或損壞的,不再補辦,職稱證書由相關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上海市專業(yè)技術資格數據信息庫或職稱檔案資料開具職稱評審結果查詢單,考試證書由相關考試機構根據考試數據信息庫開具考試合格成績單。

 

 

六、證書使用規(guī)范。

 

持電子證書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嚴禁偽造、篡改、掛證、濫用。違規(guī)行為經查證屬實的,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文件有效期。

 

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

 

 

本文轉自上海人社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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